为充分了解 “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计划项目(凤山路两侧)社会风险评估”的意见建议,更好的做好社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绍兴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绍市委办发[2020]1号)、《上虞区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区委办【2020】27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现将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计划项目(凤山路两侧)社会风险评估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一、改造摘要
项目概况:本次改造的凤山路两侧位于平阳山社区,隶属于百官街道。改造共涉及七个区域,总建筑面积:5.97万平方米,改造对象为解放街131、133、175、365号;横街6号;溪弄10、14-30号;磨坊弄;凤山路56、61、67、71、75、77号;育新弄5、6号;龙山路11、13、19号,共约603户,上述改造范围、对象具体以实际为准。建设内容:排水管道铺设、路面维修、外墙雨污管铺设、楼梯间改造等。工程造价约1233.71万元,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必要性:老旧小区提质改造,能够改善城市风貌,提升城市品质,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升文明和谐社区的创建水平,同时能够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对改善人居环境和提升城市承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民生作用。
二、评估主体和实施主体
评估主体:绍兴市上虞舜会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实施主体: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三、征求利益相关者意见的主要方面
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是否支持、认同等)以及合理的利益诉求和意见、建议。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2月21日,期间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进行反馈。联系电话:057581261602(含传真)、13858582455,钟先生;电子邮箱:58370432@qq.com(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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