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社会各界对“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2021】1号地块土地征收”的意见建议,更好的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绍兴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绍市委办发[2020]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2021】1号地块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地摘要
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2021】1号地块土地征收
项目概况:依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拟征地告知书)(绍征启告(虞)【2021】19号),需对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2021】1号地块进行土地征收。征地规模1.5705亩(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项目用地位置:东至厂房,南至道路,西至厂房,北至上三高速。项目规划用途:市政道路。
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上虞区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虞政发[2020]14号);《上虞区集体土地征收办法》(虞政发[2014]47号);《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人员参加社会保障实行“人地对应”的实施办法》(试行)(虞政发[2019]30号)。最终的补偿标准按调整后重新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价执行。
二、评估主体和实施主体
评估主体: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实施主体: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三、征求利益相关者意见的主要方面
主要征求东塘村村民对本项目的态度(是否支持、认同等)以及合理的利益诉求和其他意见、建议。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有效期:2021年5月13日至2021年5月19日,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评估主体或实施主体反馈。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13858582455;电子邮箱:58370432@qq.com
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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