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 “上虞区2023年乡村公路提升工程(下管镇 百悬线-芦山)二期社会风险评估”的意见建议,更好的做好社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绍兴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绍市委办发[2020]1号)、《上虞区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区委办【2020】27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现将上虞区2023年乡村公路提升工程(下管镇 百悬线-芦山)二期社会风险评估事宜公示如下:
一.工程摘要
工程名称:上虞区2023年乡村公路提升工程(下管镇 百悬线-芦山)二期;
建设单位:上虞区下管镇人民政府;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下管镇,道路起点位于下管镇凤桐自然村,终点位于下管镇芦山村,为四级公路,是百悬线至芦山村道路的其中一段,路线长度约3.237Km。分两条路线,A线起点位于凤桐村公交站,终与C101 现状沥青路面路段相接。B 线起点位于凤桐村于A 线交于桩号AK0+050附近,向南沿山展线终至芦山村,道路路网编号C103。计划于2023年3月底完成项目前期工作,2023年4月底开工,2023年11月初建成通车,预计施工工期6个月。以上内容届时均以现场实际为准。
二.评估主体、评估实施主体及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上虞区下管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梦丽 联系电话:18767540819
评估实施主体: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国建 联系电话:13858582455;057581261602(含传真)
邮箱:58370432@qq.com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面
为征求公众对上虞区2023年乡村公路提升工程(下管镇 百悬线-芦山)二期建设项目社会风险工作的态度(是否支持、认同等)以及合理的利益诉求、意见、建议。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7个日历天(自公示之日起),期间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评估主体或评估实施主体进行反馈,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单位: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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