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湾上虞高层次人才创业园社会风险评估公示
为充分了解 “杭州湾上虞高层次人才创业园建设项目社会风险评估”的意见建议,更好的做好社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绍兴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绍市委办发[2020]1号)、《上虞区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区委办【2020】27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现将杭州湾上虞高层次人才创业园建设项目社会风险评估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摘要
项目名称:杭州湾上虞高层次人才创业园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位于浙江省绍兴市上虞经济开发区高端智造集聚区,地块西靠科六路、北靠创六路、南靠五星西路、东临长海公路;
项目建设单位(评估主体):绍兴市上虞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约):150000万元;
建设内容:建设用地面积 6852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0000 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20000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80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以创业产业园为主体,以及相关配套功能用房等。投资估算约150000万元,资金由财政统筹安排。拟开、竣工时间:2022.12—2024.12。以上建设内容均以届时现场实际为准。
二.评估主体、评估实施主体及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绍兴市上虞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飞虎 联系电话:18969551780
评估实施主体: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国建 联系电话:13858582455;057581261602(含传真)
邮箱:58370432@qq.com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面
为征求公众对杭州湾上虞高层次人才创业园建设项目社会风险工作的态度(是否支持、认同等)以及合理的利益诉求、意见、建议。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7个日历天(自公示之日起),期间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评估主体或评估实施主体进行反馈,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发布单位: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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